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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业务许可证(发、输、供电类)》行政许可公告2021年第3号

时间:2021-03-13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监管局华北监管局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17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准予许可,现予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省份

装机容量(MW)

申请事项

1

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

河北省

48

新申请

2

沽源县焰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省

80

新申请

3

天津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市

25

新申请

4

包头市牟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100

新申请

5

内蒙古大漠风电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48

新申请

6

内蒙古蒙锦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30

新申请

7

石拐蒙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50

新申请

8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125×2

新申请

9

华能尚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省

200

许可事项变更

10

张北华绿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省

150

许可事项变更

11

中电建张家口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

49.5

许可事项变更

12

国网新源张家口风光储示范电站有限公司

河北省

49.5

许可事项变更

1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

河北省

250

许可事项变更

(减项)

14

龙源(天津滨海新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市

50

许可事项变更

15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内蒙古自治区

125×2

许可事项变更(减项)

16

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1000

许可事项变更

17

内蒙古鑫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10

许可事项变更

领证须知:

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9c180f8f-ae5a-4b6d-ab23-f6ed4caf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