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不予天津市博大兴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决定
时间:2021-04-25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监管局华北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22号
天津市博大兴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经2021年4月20日华北能源监管局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不予许可。理由如下:
经审查,你单位填报的承装类工程业绩(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10千伏应急电源配置改造工程),不满足许可条件。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22-24450371
监督投诉电话:12398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4月22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4月23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35efa573-ab35-4bd9-ab21-1a1b154f0d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