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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不予河北鑫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决定

时间:2021-05-27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监管局华北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34号


河北鑫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四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经2021年5月21日华北能源监管局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不予许可。

理由如下:经核查,你单位填报的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郑雪姣、李维春、王晓妮、周正军4人非你公司职工,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不满足许可条件。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311-89892303。

监督投诉电话:12398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5月25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5月25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b972a546-fb3c-4567-98fb-154795eea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