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证(发、输、供电类)》行政许可公告2021年第26号
时间:2021-06-25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监管局华北监管局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8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变更申请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现予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省份 | 申请事项 |
1 | 华能涿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2 | 蔚县北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3 | 河北广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4 | 中电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5 | 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6 | 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7 | 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8 | 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领证须知:
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装在一个档案盒里;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回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6.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许可业务办理入口”中的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c54fd4b9-3c05-4aa6-aa8c-eb2326ca4d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