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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不予天津市创宇必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决定

时间:2021-07-10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监管局华北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46号


天津市创宇必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四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经2021年6月28日华北能源监管局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不予许可。

理由如下:经核查,你单位填报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许可条件。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22-24450371。

监督投诉电话:12398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6月28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7月5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e13849d3-2de8-4992-83ff-6b820cb3d6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