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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能源监管办与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业务交流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时间:2022-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与江苏能源监管办有关负责人就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和党建纪检等工作开展座谈,双方秉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进行了深入交流。

浙江能源监管办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浙江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情况。自2020年6月以来,浙江能源监管办聚焦“放管服”改革中心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在资质中心大力指导帮助下,扎实有效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许可的企业占比高达90%以上,所有通过告知承诺作出的行政许可全部实现了“三零服务”,即“零跑腿”“零时限”“零证明”,有力助推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座谈会上,双方还讨论了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事中事后监管线上核查新形式,党建纪检日常管理和监察机制改革等内容。



原文链接:https://zjb.nea.gov.cn/zzxk/765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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