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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72号)

时间:2024-07-1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任从平

  案件名称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黔西县羊场乡龙华煤矿2023年“2·11”运输(瞒报)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4〕42-4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7月8日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410402********2513)30日

  处罚事由

  根据毕节黔西龙华煤矿2023年“2·11”运输(瞒报)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九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原文链接: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407/t20240708_85076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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